只有在TEAS无法使用时才提交
- 查看表格上的问题,以便准备填写在线表格
- 当因系统故障无法电子提交时,打印并提交
只有在TEAS无法提供且你符合提交文件中说明的条件时,才能使用以下TEAS表格预览提交,且无法电子提交。如果你不符合这些规定条件,你必须在商标中心提交商标申请,所有其他表格则在TEAS提交。
1998年《劳动力投资法》第508条要求所有美国联邦机构使其网站对残障人士完全无障碍。参见29 U.S.C. 第794d节。虽然我们的表格符合第508条,但表单预览目前尚未满足所有网页无障碍标准。如果您无法访问TEAS表格预览或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商标援助中心(TAC),电话1-800-786-9199(按1)。
Word文档——系统故障期间的归档
Response forms
- 对办公室行动表格的回应
- 最终办公室行动后重新考虑请求
- 对暂停查询或暂停信的回应
- 申请延长答复提交期限(商标申请)
- 对意图使用/分部(ITU/分区)单位办公室行动的响应
- 对登记后事项办公室行动的回应
- 对恢复赤字请愿书的回应
意向使用(ITU)表格
批准后/公布/津贴通知(NOA)修订表格
信函及律师/国内代表表格
请愿表格
- 请求恢复已放弃申请——未能及时回应办公室行动
- 恢复废弃申请的请愿——未能及时提交使用声明或延期申请
- 致主任的请愿书
- 特别申请
- 恢复提交日期的请求
- 特别申请
- 复职请求
- 出版后修订基础的请愿
- 抗议信
- 对请愿调查信的回应
- 对恢复赤字请愿书的回应
- 基于删除第1(b)条或在NOA后删除ITU货物/服务的请求复活申请
- 提交给主任的复审国际申请认证拒绝的请愿
消除或复审表格
杂项形式
注册维护/续期表格
- 第8条和第15条下的使用声明与不可争议性合并声明
- 第8条下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声明
- 商标在商业中使用的联合声明及根据第8条和第9条申请商标续期
- 根据第15条对商标不可争议的声明
- 第7条 注册证书的修订或更正请求
- 注册交还以备注销
- 分开注册请求
- 第12(c)条 宣誓书
- 第71条下商标在商业中的使用声明及可原谅的不使用条款
- 第71条和第15条下的继续使用/可原谅不使用及不可争议的联合声明
- 对注册后事项办公室行动的回应
- 订购商标展示副本注册证书副本

